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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保安员二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7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阅读:989次

关于开展全省保安员二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5 15:45:31 来源:

江苏省保安协会

关于开展全省保安员二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苏保协【2020】3号

各市保安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全省保安员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根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部署安排,省保安协会拟开展全省保安员二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开始时间

2020年1月15日。

(二)首批培训时间

2020年2月17日至3月17日,其他批次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首批鉴定时间

暂定2020年3月21日至3月22日,其他批次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26号)。

三、报名条件

根据《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保安员二级/技师:

(一)取得保安员三级(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取得保安员三级或相关职业三级(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三)具有15年以上治安保卫、保安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保安员三级或相关职业三级(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四)具有15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或者军队及武警部队具有少校军衔以上退役军人。

四、报名材料

(一)具有保安员三级等级证书的,提供保安员三级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附件1)和个人近期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应大于150像素×200像素,小于20kb,下同)。

(二)未取得保安员三级等级证书的,提供15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或军队及武警部队具有少校军衔以上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近期电子照片。

五、考核方式

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考核方式为纸笔作答,具体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通过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后,方可进行综合评审。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共8000元(含鉴定费、教材费、课时费、服装费等)。培训费交费方式为现场缴纳,由试点培训学校收取并开具发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鉴定为试验性鉴定工作,首期参加保安员二级职业技能鉴定名额控制在100人以内,后期根据市场需求视情相应调整。

(二)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附报名材料,于2月7日前报省保安协会,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邮箱:jssbaxh@163.com),纸质版邮寄至省保安协会(邮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108号聚慧园2号楼22楼)。

(三)为确保培训质量,集中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曹文,电话:18260092538;

卢文彬,电话:18915396888。

附件:1、工作证明(模板).docx

           2、江苏省保安员二级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件.docx

江苏省保安协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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